#马来西亚事件 #电子召车 #欺诈案
无业男伪造付款收据诈欺电召车司机 认罪判监5天罚款3000令吉
一名26岁无业男子因伪造付款收据欺诈电子召车司机,在新山推事庭俯首认罪,被判处监禁5天及罚款3000令吉。被告巴拉姆斯瓦拉被控在柔佛再也花园一间酒店,向电召车司机莫哈末费尔道斯出示虚假付款收据,诱使对方相信款项已付清,进而退还多付款项。
此举抵触刑事法典第417条文,罪成最高可判5年监禁或罚款。承审推事A.莎米妮判处被告监禁5天及罚款3000令吉,刑期自被捕日起计算。若无法缴付罚款,则以监禁一个月替代。
无业男伪造付款收据诈欺电召车司机 认罪判监5天罚款3000令吉
一名26岁无业男子因伪造付款收据欺诈电子召车司机,在新山推事庭俯首认罪,被判处监禁5天及罚款3000令吉。被告巴拉姆斯瓦拉被控在柔佛再也花园一间酒店,向电召车司机莫哈末费尔道斯出示虚假付款收据,诱使对方相信款项已付清,进而退还多付款项。
此举抵触刑事法典第417条文,罪成最高可判5年监禁或罚款。承审推事A.莎米妮判处被告监禁5天及罚款3000令吉,刑期自被捕日起计算。若无法缴付罚款,则以监禁一个月替代。